陈建州性骚扰风波再次升级,6月28日,陈建州方发布律师声明起诉大牙,要求大牙赔偿陈建州、范玮琪各500万新台币,并须在大牙的社交平台专页置顶道歉声明3天。对此大牙也通过社交账号发文回应,表示:“再次感受到当年窒息的压力,但是这次我会勇敢,法院见”。

大牙积极应诉,也获得了网友支持:用法律说话,将恶人绳之以法,才是正确的方式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不过,也有网友替大牙担忧,因为事件发生在2012年,当时还是对方进房间性骚扰,没有任何画面和录音,取证怕是会很难。

不过有律师分析,大牙当时说约了闺蜜和化妆师20分钟后来房间聚一聚,而陈建州就是在这个时间来了她房间,进行了性骚扰,陈建州离开后大牙就告诉了来到房间的化妆师和闺蜜,而这两位也听到了陈建州后来打电话继续约大牙去他房间的对话,根据律师分析,这两位完全可以当做证人,法官会比较容易采信。而一旦坐实强制猥亵罪,陈建州就可能面临6个月以上、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另外,针对陈建州方面的律师声明,也有专家进行了解读。

根据律师声明显示,陈建州方面主张大牙在本月27日发布的长文内容纯属不实,违法和侵害当事人名誉,基于恶意造谣零容忍的态度,当事人已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大牙赔偿一千万新台币(约为232万人民币),并登刊道歉,恢复当事人名誉。

大家都知道,娱乐圈的名誉权,其实某种程度上不能直接当做事件就是假的,打个比方,A做了这件事,而B公开到处传播,损害了A的名誉,那A也可以起诉损害名誉。

所以要是觉得对方造谣,完全可以起诉刑事诽谤,比如最近葛斯齐曝出瘦子的风波,瘦子起诉的就是刑事,而且受理案件的是地检署。

因此,针对陈建州选择起诉名誉权,有业内认为,他是不敢针对爆料起诉。

有台湾省业内网红称:“很多同学问为什么不提告刑事诽谤?因为刑事认定标准较严苛,一个不小心很可能地检署认证!所以选择自由心证度较高的民事提告。至于求偿1000万部分,只是要吓唬人的。民事求偿你高兴填一亿都可以,只要你缴得起裁判费。就算最后判赔也不可能那么多,了不起30万内。”

而关于范玮琪为何也在原告位置,是因为大牙的长文中提到,“你范范姐就很不爱做这种事啊”,涉及名誉权。

但是业内也认为,这本来就是两件事,应该分开提告才是,另外,只说不喜欢那件事,到底损害了什么名誉?讽刺范玮琪:“难道是因为超喜欢所以很生气吗?”

而如果大牙发生时的闺蜜和化妆师愿意出来做证,那民事诉讼也很可能会被驳回。

所以大牙发声表示积极应诉,应该也是准备好了对战,目前来看陈建州被骂最多,而范玮琪因为两度跟陈建州一起联合声明也同样口碑遭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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