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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便民也要不扰民

近日,全国多地放开了对沿街外摆摊位的限制。经营者依照相关规范外摆经营,不仅便民,还能创造就业机会,让城市拥有更多烟火气。放开外摆摊位限制,有助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,更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,恢复和扩大消费。与此同时,外摆摊位可能带来的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畅通、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等问题,也引起一些担忧。

如何制定合理可行的经营管理规则,如何在基层执法中兼顾有效监管和人性化执法,考验的是基层治理的水平和能力。

制定外摆摊位经营规则要坚持便民原则。相关部门在划定外摆位、明确外摆时间和经营品类等方面,要将便民利民的精神贯彻始终。设定经营品类时,要选择充分贴近群众生活需求、能提供便捷服务的品类,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。同时,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,开展调查研究,在最小程度影响交通和街道秩序的情况下精准划定经营区域、规定外摆时间,确保外摆经营活动不扰民。

相关部门可为商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。例如,为商家提供一定的外摆设施和相关设备。一方面,可以降低商家外摆经营的成本;另一方面,相对统一的设施设备有助于提高街区美观、整齐程度。此外,街道可鼓励志愿者为经营者提供服务,参与环境卫生治理,同时时刻督促商家合规有序经营。

执法部门要依照管理规范将监管贯穿始终。要专门制订详细的监管方案,对外摆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“从始至终”监督。对违法违规行为,要坚决杜绝“投诉不多就不管,投诉频繁再去管”,也不能“平时放任自流、逢年过节才管一管”。在执法过程中,标准和尺度要保持统一。如果忽严忽松、朝令夕改,只会让商家无所适从,损害和打击经营者积极性。

放开外摆摊位限制,会给监管部门带来新挑战。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做足功课,不断提升管理水平,增强服务意识。管得太死,一潭死水不行;管得太松,波涛汹涌也要不得。市场管理要讲究辩证法,正确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,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,确保外摆经营既富生机、又有秩序。 (张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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